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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隐私”扑面

1998-11-11 来源:中华读书报 □高晓晖 我有话说

刚刚读罢一家权威大报的报道,说《绝对隐私》火爆,《非常隐私》、《单身隐私》、《婚内婚外》也相继上市,并且,成系列的“隐私”类图书还将陆续登场,书市涌动着一股“隐私”潮。

一般人有窥秘的嗜好,这种窥秘之好恰恰与各式各样的禁忌避讳传统有关。传统社会禁忌避讳名目繁多,比如讳权贵、讳尊长、讳神灵之类,禁忌避讳越多,人心就愈加封闭。人人害怕犯了忌讳,害怕冲撞了哪路神灵而降灾,人人务自谨小而慎微,心扉紧锁,只以假面示人。愈是自我封闭,愈是渴望窥视他人假面背后的真面目,也就是说,假面示人却并不妨碍一颗深藏的窥秘之心的日渐膨胀。尽管我/你之间永远封闭,我/他之间却常见缝隙,时不时地透露出一些似真似假、似是而非、抑或子虚乌有的秘密。我成了当然的窥他者,从你那里获取关于他的秘密,在满足了自己好奇心(窥秘欲?)的同时又充当秘密的传播者,给另一个窥他者以某种满足。这大概就是一些秘闻绯闻、长短是非、风言风语大行其道的缘由。

人有窥他之心,难说是罪过,然窥他之心归根到底是阴暗的,很难想象,以假面遮蔽的心灵如何透得进一丝一缕真诚的阳光。

谁都希望出现取下假面的勇士。而今,“勇士”终于出现了,终于有人敢于自揭隐私,向读者曝光了。以己之私昭示于人,这无疑是自揭假面,打破传统的我/你封闭的勇敢举措。于我,这是一份真诚的奉献;于你,亦获得一份接纳真诚的坦然。我/你之间直接对话,心灵互通,驱走了窥他的阴暗,心灵的交流显得格外亮堂起来。

好像我们没有理由不为自揭隐私的“勇士”们叫好了。

遗憾的是,“满街的隐私”并没能让人找到那种心灵互通的亮堂感觉。

首先,“隐私”系列,依旧是我/他型的,出版物充当了“第三者”,当事人并不能与读者作面对面的交流,即便是写作者,亦多是琵琶遮面,隐去庐山真面目,读者依旧只是窥秘者。

其二,既然这类出版物与专爱兜售“隐私”的“长舌妇”有些相似,那么,至少在感觉上我们很难对它们深信不疑:你披露的隐私有几分是真?谁能保证“绝对隐私”果真就那么绝对?

其三,姑且承认所谓“实录”无虚无假,绝无编造,而谁能保证“口述”是真?

自揭隐私,当然不是想揭就揭的。人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,社会环境容不下个人的某些作为,人心才积存了隐私。自揭隐私,当然对社会的包容度会有所顾忌。再者,如果“隐私”可以在公众社会曝光、甩卖,这种“隐私”大抵也失却了隐私的本意,就像被解密的机密不再成其为机密一样。所谓“绝对隐私”一说,诚难成立。

社会越开放,禁忌避讳也就越来越少,属于个人隐私的空间也会越来越狭小,但不论怎样开放,隐私自有它的存在空间。当然,据说西方国家出现了“24小时写真”现象,我以为这只能视为“暴露癖”一类的病态,健康社会是不能不保留个人隐私空间的。现代社会,尊重自己同时也是尊重他人,把不可示人或不必示人的隐私曝光,这些隐私很可能成为特定社会环境中“有碍观瞻”的秽物。

暴露隐私和呼唤真诚有一定关联,但却有质的区别,不可相提并论。呼唤真诚,一方面意在推倒一些本该推倒的墙,因为这些墙阻挡了透进心灵深处的阳光。另一方面,它也不掩饰对另一些墙的加固,以避免自守不固,泄漏不洁而造成对他人心境的污染。暴露隐私,则很有可能在帮助推倒一些本该推倒的墙的同时,却把一些本该加固的墙也一并推倒了。因此,当“隐私”扑面而来时,还是且慢欢欣鼓舞的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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